关于涉日维稳、“三不”问题的说明
市委、市政府要求:涉日维稳,要求全校师生做到“三不”(即不非法游行、不非法集会、不打砸抢)。凡违反法律法规者将给于以下处理:
1. 财政供养人员参与“三不”活动,一律开除公职。
2. 聘用人员参与“三不”活动,一律解聘。
3. 学生参与“三不”活动,一律按校纪校规处理。
4. 违反法律者一律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罗校长要求各班利用早训集会上好“两堂课”,即“法制课”、“爱国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