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任课教师教学考核指导意见
为了提高任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专业部、教研组自主管理权限,特提出以下考核方案供专业部、教研组参考。
一、课时量(40分)
分值=在本专业上课的周课时数×2.3(最高分为40分)
二、工作纪律(10分)
(1)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内)每次扣2分,超过5分钟,每次扣5分;
(2)私自调课每节次扣5分;
(3)旷课每节次扣10分;
(4)无教案上课,每次扣5分;
(5)教师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如学生睡觉、打闹、玩手机等,酌情扣1—5分;
(6)上课期间拨打、接听电话、中途无故离开教室等,一次扣2分;
(7)正课安排自习,无教学内容,无任务安排,扣3—5分;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扣3—10分。
三、教学常规(20分)
1、计划、教学进度(10分)
(1)无教学计划,扣5分;
(2)教学进度,教学计划不符,扣2—5分。
2、学生意见反馈(8分)
专业部、教研组根据学生座谈、查信息反馈等进行考核。
3、教研活动(2分)
由教研组长根据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四、专业部、教研组考核(30分)
(1)完成任务(10分);
(2)教学材料(10分);
(3)教学改革(10分)。
说明:1、各专业部根据本专业的实际可对考核细则进行调整。
2、跨专业上课的教师由教务处对课时量进行合计,其它项目取平均分。
3、专业课教学改革主要考核内容:体现教学做合一,突出技能训练;
文化课教学改革主要考核内容:文化课与专业课融合情况,把企业文化引入课堂。
4、备注栏由教务处、督导室根据巡查情况实施考核。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