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一职校〔2017〕35号
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关于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的通知
各科室、专业部、幼儿园:
因学校岗位人员发生变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并成立物资采购询价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 兵
副组长:李言奎 李 萍
监 督:甘天富
成 员:刘福平 罗勇均 谢 伟 杨 彬 李永东
张 静 甘天富 黄 健 谭文艺 陈 晴
童俊容 沈 燕 王在国 刘 芳 杨剑波
二、询价小组成员
组 长:杨 兵
副组长:刘福平 科室负责人
成 员:杨剑波 专业部主任 教研组长 教师代表
附件: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使学校物资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科室负责人及专业部主任等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总务科长、部门负责人、总务科办事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组织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3.成立询价小组,由校长、总务科长、科室负责人、总务科办事员、专业部主任、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采购的范围
学校采购所有物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实行集中采购、部门采购和分散采购。
三、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原则。
2.节约、实用的原则。
3.先申报审批后采购的原则。
4.低值易耗品采购采取询价小组询价采购的原则。
5.实施谁用谁申报、谁用谁参与采购、谁用谁验收、谁用谁管理的跟踪负责的原则。
6.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采购流程
1.学校各专业部、科室将本部门的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进行填报申请,即拟定项目采购方案(清单),填写物资采购项目审批表,分别交主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批签名同意后,由专业部或科室提交总务科组织实施。
2.总务科根据各专业部或科室提交的项目采购方案,根据财务科提供的资金计划,认真编写政府采购计划表。按政府采购要求,按集中采购、部门采购或分散采购进行采购。总务科和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做好报批手续,并把好质量关、价格关和验收关。
3. 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下的项目即分散采购,由学校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询价采购。学校自行组织询价时,各专业或部门询价小组成员(至少两人)对同类物品进行三家以上的询价,实行货比三家,各商家询价结果书面清单(商家须盖公章)交询价小组,最后由询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参加人员须签名),确定质优价廉、服务好的商家为供货商,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总务科将相关材料归档。
(四)采购所需物品须与申请购买物品一致,采购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在发贷单签字接收入库。采购票据以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认可正式发票作为报销凭据,按规定程序审核报销。
五、学校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采购人员须严格遵照乐山市政府采购各项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办理采购业务。了解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市场价格、生产厂商或供货商,做到货比三家。采购人员在购买物资时,一定要把好质量关、价格关和售后服务,精打细算,维护学校利益,节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