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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活动—制度建设】学校完善班级管理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2-09-20 15:11:41作者:admin来源:本站浏览量:

   为了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强化班主任工作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分值:

  满分:100分,学生处和督导室考核占20%,专业部考核占80%。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细则:

  (一)考勤(10分)

  1、教师考勤(5分)

  (1)正常上班期间或者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未到每次扣2分;

  (2)上班期间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扣1分;

  (3)星期天晚上(含节假日住校生返校)、课前教育、下午2:10分未到校清点学生人数(清点人数后报告专业部主任),每次扣0.5分;

  (4)学校或专业部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到的,每次扣0.5分。

  2、学生考勤(5分)

  (1)通学生早上上学和住校生星期天返校迟到,每人次扣0.2分;

  (2)上课期间,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2分;旷课,每人次扣0.5分;

  (3)学生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每人次扣0.5分。

  (二)两操(10分)

  1、住校生早操(5分)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0.5分。

  (2)因迟到或做操不认真集体留下或全校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2、课间操:(5分)

  (1)班主任未到者,每次扣0.5分;

  (2)学生不能做到快、静、齐按时到点做操(以两操音乐开始为准),每人次扣0.2分;

  (3)未按“两操”标准做操,动作不到位、不认真,做操整体效果差,每次扣0.2分;

  (4)因“两操”不认真,受到年级组点名批评,每次扣0.2分,受到专业部点名批评,每次扣0.5分,被学校集体留下或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三)学生违纪违规(10分)

  1、学生违纪情节轻微(吸烟、打牌、乱扔乱丢、带外卖进校、不配合团委学生会工作等)者,每人次扣0.5分;

  2、学生违纪情节严重(打架斗殴、翻墙外出、混出校门、不假不归、偷盗拿摸或其他违法的事)者,每人次扣1-10分;

  3、不服从教职员工和学生会的检查和管理:每人次扣0.5分

  (四)仪容仪表与礼节礼貌(10分)

  1、未佩带校牌:每人次扣0.2分,穿奇装异服:每人次扣0.2分;

  2、染发、染指甲:每人次扣0.2分,戴耳环及饰品:每人次扣0.2分 ;

  3、说脏话发现一次每人次扣0.1分,见到领导或老师未问好,发现一次每人次扣0.1分;

  (五)升旗仪式和集队集会(10分)

  1、班主任未到,或组织学生不力,每次扣0.5分;

  2、学生不能做到快、静、齐,按时到点做好升旗、集队集会准备(以学校组织口令为准),每次扣0.2分;

  3、按规定要求着班服,未着班服每人次扣0.2分;

  4、按规定要求唱“两歌”,无声音或声音不洪亮,效果不佳,每次扣0.5分;

  5、班级学生出现组织混乱、讲话,打闹等不严肃行为,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

  (六)学风建设与教学管理(10分)

  1、每学月未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不了解教学情况和学习情况的,每次扣2分;

  2、不配合任课教师工作,对任课老师反映的问题不调查,不管不问,每次扣2分;

  3、晚自习(除第二课堂外)学生无事可做,每次扣0.5分;晚自习学生纪律差,每次扣0.5分;学生提前下晚自习的,每人次扣0.5分。(专业部每周抽查或值周老师反映情况)

  4、班级学习风气不浓,或技能鉴定过关率低(低于70%),每次扣2分。

  (七)寝室内务管理(10分)

  1、班主任每周未到寝室指导、检查班内寝室内务、清查管制刀具和安全隐患(以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的为准,每周至少两次),少一次扣0.5分;

  2、寝室内务被学校通报批评(以学生处教育简报为准),每次扣1分;

  3、就寝纪律差,每次扣0.5分;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每次扣2-5分。

  (八)教室规范与卫生(10分)

  1、教室桌椅等物品未按要求摆放的,每次扣0.5--1分;

  2、教室布置未体现专业特色的或应付的,每次扣0.5分;

  3、未按照规定时间(早:8:10以前,中午:2:00以前,下午:6 :50以前)完成卫生打扫的,每次扣0.5分;学校或者专业部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

  4、学校大扫除中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受到全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九)主题班会(10分)

  1、未按照学校规定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内容的,每次扣1分;

  2、主题班会(黑板上应反映主题内容)组织混乱、学生无事可做、纪律差、无主题内容的,每次扣1分;

  3、未按时上交主题班会相关材料的,每次扣0.5分;未交的每次扣1分。

  (十)班级获奖(5分)

  1、学生做好人好事,每次加0.5分;

  2、学生或班级表现好或参与活动、技能竞赛被专业部、学校及上级部门表扬或表彰,每次加0.5分;

  3、寝室获流动红旗每间每次加0.2分,班级获流动红旗每次0.5分;

  (十一)完成工作任务(5分)

  1、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计划、期末工作总结和《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的,每次扣0.5分;

  2、未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主题班会、主题板报,学习心得、安全隐患排查等)每次扣0.5分;

  3、向学生会新闻部投稿,每周不少于两篇,少一篇扣0.5分;

  4、学校或者专业部开展的各项活动,班主任不积极参与的,每次扣1分,不服从学校或者专业部安排和管理的,每次扣2分。

  说明:

  本考核细则供专业部班级管理考核作参考,各专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和分值作调整。

  乐山一职中学生处

  2012年9月19日

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班级管理考核细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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